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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中超买球 岳阳市审计局关于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1-14 12:22:10

  中超买球今年是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扩围提质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任务,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坚持绩效导向,联动发力,突出重点扩面,全面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岳阳绩效工作再获2022年省财政厅通报表彰。

  (一)接受评议监督。市将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2021年专项评议,对近三年以来的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着重审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并经综合评议,提出了有关问题整改的评议意见。按照新颁布的《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要求,市财政局对标制定评议意见整改方案,主动接受绩效监督,优化绩效管理闭环。试点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草案、绩效评价结果与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市,同时将上报市政府的年度绩效管理方案、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及应用整改报告等一同报送市。协同、审计组织调研活动,联动组织第三方编辑《岳阳市绩效目标管理指标汇编》,对科技创新与开发专项绩效指标实施细化审查,助力在落实“深化绩效意识,健全指标体系、强化跟踪问效”等三个方面取得整改实效。市第九届第7次主任会议,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满票通过审议。在线绩效监督新机制,切实为新形势下的岳阳绩效管理注入了实施新动能。

  (二)做实财审协同联动。按照《岳阳市财审联动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协同组建2022年财审联动专班,在全省率先推行市县财审“计划选项共商、制度约束共建、评价过程共监、问题整改共促、结果应用共抓”等“五共”联动联审机制,实现多领域预算绩效与审计监督的信息共享。联动制定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与年度审计计划相结合,既有重点交叉,又有侧重互补;联动出台《岳阳市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率先创建“蓝黄红”三色提示性风险预警监控机制;推动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岳阳市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联动参与第三方评价质量跟踪,督促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联动应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并纳入2022年同级审计联审。联动取得应用成效:取消和压减9个部门的整体支出与专项预算1248万元;收回2个在建项目沉淀资金5778万元,10个被评价项目资金得到相应调整,累计调整资金1.13亿元;联动对绩效目标运行评价较差的(如:市教体局等15家预算单位)33个项目预算按下暂停键,督促重新申报再落实,涉及整改资金1.79亿元;11月份对项目进度或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偏离60%以下的11家部门整体支出及27个专项支出,下发绩效偏差预警提示函,予以红色警示;同时对预算绩效自评质量前18名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通报。

  (一)增点关注债券项目。“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为全面掌控政府债资金“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情况, 2021年末启动对市本级2018-2020年发行的政府专项债项目资金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涵盖26项专项债资金56.32亿元。其中针对5个债券项目资金的融资收益平衡与偿债风险等要素实施现场评价,评价结果上报省厅备审。今年9月份,针对省厅反馈的政府债务审计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联动将债券资金事前绩效评估置于绩效管理前端并实现全覆盖,重点督导5个项目单位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涉及投资39.68亿元,其中申请专项债24.27亿元;组织对2个新增债券项目(市交投集团湘北大道周边射击馆及地下停车项目和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及地下停车场项目共计2.3亿元)开展重点评价。同时,针对2020-2021年度正在运行的48个市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跟踪监控,并将39个债券项目三季度投融资调整及进度实施情况上报省厅,监控涉及债券项目资金10.11亿元。评价结果直接与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挂钩,督促责任单位化债任务落实落地。

  (二)扩面关注民生项目。2022年财政绩效评价,经财审联动选项并上报市政府审定,切实以党委政府关心、影响政策决策的民生支出为主线,聚焦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存在的短板弱项。首次扩面对涉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政府融资担保业绩及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等多个新领域,分类实施重点评价:一是针对2021年预算执行的城市公交专用道、花果畈垃圾填埋封场建设等12个支出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对2022年预算安排的粮食千亿产业工程、基本养老服务及机构建设专项等7项资金运行情况开展跟踪监控。二是启动市县财审联动,督导11个部门自行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年度评价规模涉及财政资金75.15亿元,相比上年同期(39.85亿元)增幅88.6%。全年累计完成重点评价个数、总额及覆盖面再创历史新高。

  (三)突出低效问题导向。2022年财政绩效评价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加大财审联动督导力度,全程跟踪现场评价,合理引导第三方注重评价质量,评价内涵不断得到丰富,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一是评价了财政资金投入与产出应有绩效。各部门整体支出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量力而行、统筹安排的力度不断加大。中超买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趋向明确、投向相对集中。在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改善民生及落实“三保”等方面实现了既定绩效目标。二是认真分析了财政资金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指出了部分项目前期绩效评估不充分,政策把握不精准、债券资金闲置率相对较高等共性问题,未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撬动作用;同时针对专项资金执行率不高、配置重心偏移、运行成本加重等相对突出的个性问题,对点提出了第三方责任性建议。其中,建议督促项目单位收回沉淀资金20.93亿元(见附表3),调整及收缴资金将在后续对标应用整改落实。

  (一)综合评价。经复核认为,第三方独立完成的14个重点评价和6个重点监控报告,较真实反映了部分资金使用的绩效情况,其中涉粮资金评价结果已上报市委巡视组备案,市县联动项目评价结果已上报本级主管部门备审落实。中超买球第三方评价报告整体综合评分82.8分,其中1个专项绩效评分低于80分,评定等级较差,整体绩效评价等级为优良(见附件3)。由于第三方评价质量仍存在指标设置、评价深度等个体偏差因素,评分等级仅作为结果应用参考依据。

  (二)应用建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重在突出支出责任和效率。各预算部门及项目单位作为预算支出责任主体,要认真对标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列举的问题与建议,加快落实应用整改。我局将以“预算单位自评+财政重点评价”多环节评价结果,持续督促预算单位全面绩效管理纵深推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硬化绩效管理约束,确保评价结果公开及有效应用。

  2022年重点绩效监控与绩效评价,通过采用“单位自评+第三方评价+财政审核”相结合模式,以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为点评依据,分项提出要点问题与建议。

  项目资金绩效。城市公交专用道项目计划总投资3796万元。主要包括三条道路(巴陵大道、南湖大道、岳阳大道)车行道的拆建、专用道标志标线、交叉口信号系统及公交站台改造等分项,涉及道路总长21.5公里。市国资公司承担项目业主,湖南望新建设集团公司中标施工,市财政安排预算分期支付。项目计划自2020年11月开工至2021年12月竣工。截止评价期,项目达成合同3685万元,完成进度2840万元(完成率80%)。部分在建项目交付投用,累计发生支出2156万元,财政拨付1792万元。资金绩效评定“较差”。

  1.前期调研不够充分。一是城区路网有待完善。受历史城建规划局限,除岳阳大道外,三条主干道的原有路幅较窄,支干道疏导有限,主干交通拥堵压力较大,增设专用道对其他通行车辆影响明显,对改善交通状况有限。二是缺乏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缺乏对项目资金来源的有效评估认证。三是项目决策程序有瑕疵。虽然项目决策过程有上会讨论,集体决策的会议记录,但是未按公司章程形成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决议。

  2.进度规划不够协调。一是与城区管网改造冲突。正值三峡截污工程、城区电力管廊改造等项目施工期,不间断大面积开挖道路,影响专用道施工与使用,即建即挖即停即废现象严重。二是与相关部门缺乏有效衔接。公交专用道违法抓拍系统作为专用道中枢,电子设备成本较重,但系统建成后至今未能接入监控后台,设备即装即闲置,老化快淘汰也快。三是公交专用道部分建成后占用了道路资源,却未能完善专用道运行功能。既没有提升公交车运行效率,还对社会通行车辆造成分道压力。在后续时间内,很难实现专用道预期疏导效果。

  3.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城建投资任务并非市国资公司主营业务,项目实施人员变动频繁,相应的工程建设机制与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存在未批先建行为,项目开工期为2020年11月,施工许可证批准的开工日期为2021年2月。二是前期招标清单存在错项漏项,造成多项设计变更,变更减少2项(222万元),变更增加8项(313万元)。三是采用补充合同方式,自行修改招标合同硬性条款,调整提高合同付款比例10%,预计超额支付合同进度款341万元。

  4.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存在违规使用增值税,市国资公司与天鉴公司签订监理合同,进度付款却采用天鉴岳阳分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向分公司支付20万元。另与咨创公司签订咨询合同12.05万元,却凭咨创岳阳分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10万元,提前向分公司支付合同款12.05万元。合同约定单位与单位、实际付款单位不相符,导致应税服务流、流和资金流三流不一致,市国资公司涉嫌使用虚开的增值税。二是付款手续不齐全。2021年2月42号凭证,支付可行性研究费用的付款审批表,没有经承办部门签字,直接按财务经办流程支付7.85万元。

  1.重新评估认证。一是暂停新增其他公交专用道。因为除了已开工的三条主干道之外,岳阳城区其他道路一般是双向四车道,路面设置公交专用道后,将有限的道路资源变得更加紧张,对社会车辆的通行影响较大。某些路段虽然是双向六车道,但外侧车道是非机动车道改造而成,路基较差,长期大客车行驶,对路面破坏较大,路面的改造和维护成本较高。二是积极向上争项争资,争取省厅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公交及公交站台的广告营销,增加项目经营收入。三是暂缓合同内尚未实施及未完项目实施,待重新认证报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决议决策。

  2.强化统筹协调。一是优化衔接配合。主动协调在建城建项目单位,先地下后地上,避免先建后拆再重建,避免施工冲突,不再折腾。二是优化电子系统。尽快对接部门,完善已建电子系统,确保与专用道同步运行。三是优化实施项目。统筹处置影响通行效率的在建项目,以及11项844万元的未完投资项目,做到应废尽废,避免后续再投资。

  3.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项目部需要配备既懂专业技术又懂成本核算的管理人才,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二是严控工程变更。

  4.规范财务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退回涉嫌虚开的增值税,追回已支付款项32.05万元。二是规范合同进度款支付程序,业务承办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做好进度与质量验收,审核确认合同实际完成情况,并在支付凭证上签署意见,再履行后续支付审批手续。三是严格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在没有落实整改之前,暂停项目资金拨付。

  项目资金绩效。市花果畈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经批复投资9919万元,设计总有效库容308万m,占地面积9.08公顷。项目主要对填埋场饱和后的封场处理及环境监测设施建设。市市政建设公司、同济大学设计公司联合体中标(9697万元),约定工期6个月。自2021年1月开工至2022年8月,共支出8618万元,执行率86%。其中支付工程款7273万元。垃圾填埋封场有效缓解了周边环境及土壤再污染问题。

  1.竣工滞后造成资金闲置。竣工近半年尚未办理结算。项目于2021年12月竣工验收,实际到账9919万元,按合同共支出8618万元。剩余工程款有待财评结算终审后再支付,导致财政资金1300万元趴账处于闲置状态。

  2.延迟竣工缺乏责任索赔。一是前期工作不充分。地勘报告与现场不符,施工变更频繁导致进度延迟。二是项目实际竣工期相对合同工期延迟6个月。结合监理月报发现,承包方存在施工人员不足,施工管理措施不当等延迟责任。按合同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1日赔偿1万元,累计最高赔偿50万元。项目发包方尚没有提供延期责任分析报告,缺乏对施工单位误期索赔意识。

  3.现场管理存在违规行为。一是施工方相关责任人受其他案件牵连,有关施工备案资料以及会计凭证被门调取,导致项目管理第一手资料残缺。二是存在“未批先建”行为,项目开工期2020年12月,施工许可证批准开工期2021年07月。三是项目施工存在分包代管。市政建设公司自主委托湖南弘高建设公司分包参与主体工程分项(垂直防渗槽体)施工,分包总额2793万元,占比中标总价28.8%,尚未向发包人书面报备。施工联合体责任缺乏分包约束,涉嫌存在以包代管行为。

  4.专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付款手续不齐全。2021年4月22#凭证,支付市政公司1152万元工程进度款,无同意使用专项资金支付工程项目款的函。二是附件加计错误。付款凭证后的进度款申报表存在录入错误,导致明细与汇总金额不一致,财务未对附件复核。三是质保金缺乏环评责任。作为环保类合同,约定竣工结算支付97%,剩余3%为质保金。合同尚未约定质保金支付应与环评监测复评挂钩。

  1.盘活存量资金。督促施工方按期办理竣工结算,办理竣工移交手续。在结算待审期间,清理专项账户结余资金,及时将项目闲置资金1300万元收回上缴市财政。

  2.追偿延期索赔。一是分析前期勘测责任,因勘测质量偏差增加的施工成本与工期影响,应追索勘测人承担相应赔偿。二是分析竣工延期责任,剔除工期延误不可抗力因素,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对工程误期进行追偿,组织向施工承包方索赔50万元。

  3.防范分包风险。严格按招投标总承包合同执行,督促总承包方约定分包范围,务必事前报备后实施,对施工相关重要资料及时备份以便备查。督促总承包单位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若查实存在以包代管及分包转包情况,责令予以整改。

  4.加强财务管理。一是准确核对。针对2021年4月22#凭证,应先办理支付申请函,再履行支付手续;针对2021年6 26#凭证,应复核附件数据,避免填列错误入账。三是复评后支付质保金。项目资金使用应与环评设计、施工验收挂钩,质保金与环评监测复评挂钩,在质保期内环评不达标,可暂停3%质保金支付290万元,避免环评复评所需的维护整改资金。

  项目资金绩效。2019-2021年度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财政预算7560万元,实际拨付4667万元。2019-2020年度重点帮扶及“专精特新”补助68个项目;2021-2022年8月,暂未组织企业申报。部分享受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的企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1.申报被动滞后。2021年度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预算批复,至2022年8月尚未组织企业申报。项目申报与部门预算执行不同步,未能按引导政策按计划节点组织申报,每年要等到财政资金下拨才开始,存在“等靠要”被动申报现象,对企业缺乏持续引导激励。

  2.审核把关不严。如华容县的湖南福尔康医用公司,2019年申报“扩建4000吨/年甲壳素复合纤维水刺无纺布生产线年初,该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说明在审核申报时,对企业的运营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等分析不够,对帮扶企业的绩效实现情况缺乏跟踪与关注。

  3.存在违规支出。2020年12月137号凭证,支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活动费用29.8万元,一次性支付湖南湘企科技公司,报销凭证附件无合同实质内容。2021年12月156号凭证,支付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活动费用17.53万元,支付湖南益川网络公司,合同量和实际完成量偏差大,但费用结算未据实核减,也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活动附件。

  1.调减引导资金。鉴于《岳阳市2017年重点产业和重点民营企业帮扶行动方案》文件,确定的帮扶期为3年(2017-2019年),已超过期限。针对2021年度未安排到企业的引导资金1331万元,应统筹停止下拨。

  2.强化绩效跟踪。严格对照引导资金政策确定的绩效目标,事前应针对预申报企业的存续发展情况实施绩效评估,事后应针对帮扶企业的实缴税金年均增长情况实施绩效跟踪,确保引导资金真正帮扶企业。针对湖南福尔康公司申报奖补(50万元)后破产,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责任,应落实整改追责。

  3.注重政策引导。财政补助资金重在引导,政府应注重从政策层面引导企业走上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助力企业引进人才,帮扶企业纾困减负稳生产,增强融资能力,切实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项目资金绩效。市贸促会2019-2021年整体支出1196万元,其中2021年度预算40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相对平稳。主要围绕国际经贸活动、扩大对外宣传、商事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1.超职能承担商事法律费用。贸促会与昌言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为国际商会岳阳支会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19-2021年支付12万元/年,2022年签订服务合同10万元。按照市委三定方案第五条“与各地商会、律师事务所及其他商事法律服务组织合作,建立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平台”职能,贸促会可为国际商事承担相关法律服务,但其会员企业日常法律服务费,应由国际商会收取的会员费支付。

  2.超内控额度补助工会经费。贸促会近3年实际拨付工会经费23.5万元。按其会员工资测算的(737*2%*0.6)工会经费仅为8.8万元,其他支出可在公用经费范围内按政策补助。但贸促会公用经费已超财政内控额度,在无其他收入来源情况下,全额使用财政专项弥补工会经费14.6万元,属于超额支出。

  3.贸促目标无后续跟踪问效。一是贸促年度目标尚无确定的招商引资指标,尽管每年展会不少,但缺乏后续深度挖潜激励机制,外联内引的签约成果与到位资金,不及周边常德与益阳同期。二是贸促统计的展会成绩,缺失意向签约清单及意向交易投资额等要素,未形成数据库;对项目的经费使用、成果预期效果等目标指标尚未进行评估,对签约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缺乏后续绩效跟踪,影响了展会的持续性效益。

  1.调减商事法律服务专项。贸促会(和国际商会一套人马)应将为岳阳国际商会成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界定不属于贸促会法定职责范畴,应尽快推动国际商会岳阳支会运营,由商会按规定收取会费,以国际商会会费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或与各地商会进行合作,为会员提供增值服务。建议财政2023年缩减法律事务服务费10万元。

  项目资金绩效。市第十八中学是巴陵中学、鹰山中学、洞纺学校合并新组建成。市教体局教投中心的校园提质改造项目,自2016年12月开工至2017年9月投用,完成总投资7948万元,累计付款7329万元。主要新建了教学楼、地下停车场;扩建了可容纳初中生3000名的教学班60个,有效改善了片区学校环境。

  1.管理权责不明晰。项目管理涉及三家单位,即市教建资产中心管钱、市教投公司管事及第十八中学管用。3家单位权责没有具体商接,信息存在不对称,导致教学功能配置与使用结构存在缺漏、项目资料归档责任不明、账务处置与固定资产移交对接难。

  2.施工变更不规范。项目施工变更未签订补充协议。巴陵中学教学楼及地下车库建设项目中标金额2579万元,变更经财评中心出具的结算评审额3716万元,相对合同额增加1136万元(超44%)。巴陵中学科技楼改造及附属工程中标金额1478万元,变更评审额1874万元,相对合同额增加396万元(超26%)。

  3.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报建手续滞后,存在先开工、后办施工许可证的现象,项目监理受到行政处罚;二是竣工决算滞后,项目自2017年9月移交使用,至今上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也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三是部分资产使用效率不高。学校现有学生宿舍55间,其中28间提供给教师午休,剩余27间空置,学生宿舍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1.明确管理权责。在项目尚未完成竣工决算前, 市教建资产中心、市教投公司及第十八中学参建三家单位仍有必要协同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各自责任,安排专人落实后续事项,协调解决项目遗留问题。

  2.严格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变更管理规定,擅自变更应严格按照岳发改函〔2019〕20号和389号文件执行,加大违规变更处罚力度,追究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责任。对于科技楼改造及附属工程变更未签订补充协议,其变更结算超合同增加396万元,应暂停其工程款支付。

  3.做实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将漏记、错记、少计的资产进行核实调整,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证明。二是重新调整规划房屋用途,减少房屋空置情况,发挥资产配置效能。

  项目资金绩效。电子政务专项资金涉及20个职能单位,规划建设85个电子政务分项。其中33个项目暂未实施(30个安排预算未拨付,3个拨付资金但未实施)。除机要局涉密与暂未实施项目外,现场评价在建电子政务项目45个。近三年项目预算安排898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共计支出7529万元,资金支出率83.8%,绩效等级“良好”。

  1.项目资金支出率低。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慢,经统计:预算执行率在80%以上的在建项目7个,60%-80%的2个,60%以下的6个,执行率为零的3个。18个在建项目数量占比40%(18/45),三年涉及预算资金4304万元,实际支出2419万元,账面存在闲置资金1885万元。

  2.项目管理不够完善。一是单个项目分解过细,分项目标难以厘清。如项目清单中,仅政府热线呼叫中心服务外包建设、网格化管理经费、智慧平台升级等8个分项,关联关系难以区分。二是实施项目名称与预算申报项目名称不统一,不利于项目统筹和资金监管。三是历史遗漏资源暂未明确整合方案,难以有效形成合力。2021年以前电子政务项目属于不同单位“各自为政”局面,信息化系统、信息化资源资产尚缺乏整合。2021年规定政务信息化项目依托政务云建设,不再单独新建机房等基础设施,但未见对已有基础设施的妥善利用,政务信息化合力尚有挖掘空间。

  3.部分子项效果不佳。一是拟建项目管理子系统涉及流程的流转,但功能模块没有形成闭环,且缺乏与建设项目子系统之间的关联交互;二是建设项目子系统只是单单的资料收集,没有解决项目调度不便捷的举措;三是知识库管理子系统只是规范文档管理,没有特色;四是决策分析管理子系统实用性不强,需关联起管理业务进行设计;五是存在两个OA系统,经调研了解两个系统都在使用,增加了运维成本。

  1.收回闲置资金,严格项目立项。一是做好项目前期论证,按需编制年度目标。根据项目建设周期,估算当年度实际资金需求,降低资金结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盘点现有项目进度,收回闲置资金。针对18个在建已完项目所存在的结余1885万元(见表6-1),应予以收回。三是完善重大项目立项论证。对新增超过100万的信息化可组织事前绩效评估,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严格把控项目立项。

  2.完善项目管理,明确交接责任。一是规范项目名目设置管理。对于新建或继续运维项目进行同质合并,增加一级项目大类;以规范的名称进行项目命名、编码,以利于项目资金统筹分配。二是梳理已有系统和资源,统筹信息化项目建设。由相关部门牵头(市智慧办),做好原有信息系统、资源的盘点,明确系统去留(淘汰、整合合并或单独运维);明确储存资源是否归集到云等,优化资源整合。

  3.梳理实际需求,侧重便民系统。应对现有的运维项目进行评估,有效剔除、撤销已过时或存在重复建设项目。一是项目系统应形成相互关联的闭环管理,实现数据互通共享。二加快系统信息化管理的优化,引用上传、文字识别等相关智能技术,优化项目设计,满足应用场景的需求。三是加强便民平台的推广与宣传。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强化信息指引,提高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服务效率。

  项目资金绩效。2019-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资金预算5203万元(其中2021年安排1786万元)。财政下拨5025万元,已使用4113万元,资金执行率82%,结余资金912万元(其中90万元已上交财政)。专项用于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创业扶持、残疾人扶贫、康复经费、文化体育宣传、残疾人事业支出等5大类。

  1.项目申报审核不严。一是标准审核不严。华容康之源湘莲合作社申请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示范基地,申请表格填写不完整,未按照要求填写基地建设标准、扶残救助情况等信息,华容残联会仍通过审核。二是存在转包验收。湖南落英雪创业公司中标电商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将其单项10万元转包给岳阳三叶草贸易中心,涉嫌违反合同规定。

  2.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一是市残联挪用2019年专项资金10.58万元用于支付2018年辅助器材采购项目超支款;挪用2020年专项资金32.75万元用于支付前2年的假肢矫形项目超支款。二是使用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资金结余,支付2019年省级文明单位奖金24.73万元,支付2020年上交医保铺底18.26万元;三是2020年“信访维稳及创建信访‘三无’单位项目”专项列支了购买防疫物资口罩、酒精、消毒水等1.64万元,用于工作人员防护和防疫物资捐赠。

  3.资金使用计划不均。一是个别项目存在超支。2021年安排阳光致富带头人评选项目预算18万元,1月10#凭证反映实际支出21万元,超预算开支3万元。二是部分专项存在节余。近三年目标申报项目426个,已完成项目395个,其中150个已完项目共计存在资金结余428.8万元。

  1.严格项目管理程序。一是完善新增项目审批手续,对表审核信息,对标批复项目。二是做好项目后期验收检查,严格按合同督促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绩效主体责任,防范项目分包风险。

  2.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严格遵守残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清理财务跨年跨项列支不符合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的隐形支出项目,对接财政调整超预算支出项目,将不符合专项要求使用的5笔专项资金87.96万元予以收回。

  3.及时处理专项结余。针对近三年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专项资金完成的150个分项,核算存在的资金结余428.8万元,剔除财政已实施回收90.88万元,应将剩余337.92万元专项结余资金调整后予以回收。

  项目资金绩效。2020年7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由市财政配套安排禁捕退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禁捕退捕执法建设。截至2022年8月,专项使用1917万元,余额83.15万元。专项实施效果社会反响良好,中央电视台5次对我市禁捕退捕工作进行了正面宣传报道。

  1.下拨资金管理缺乏时效。一是下拨到临湘市的岸线万元一直未使用;下拨华容县的奖补资金11万元用于办公费开支;二是下拨县市区的奖补资金,二次分配到乡镇的资金没有使用明细;如执法支队下拨湘阴的“全省打击非法捕捞禁用渔具集中销毁仪式岳阳分会场补助经费20万元”,既无申报绩效目标,也无资金使用明细,项目审批程序欠完整。

  2.禁捕执法监管缺乏联动。一是监管信息系统有待完善,现场传输的视频数据缺乏有效过滤分析,视频、雷达报警信息不及时不准确,部分水域违法捕捞现象仍时有发生且无法得到处置;二是市级部门、县乡执法队伍之间缺乏有效联动,存在执法盲区与片区执法矛盾。

  1.加强后续资金管理。一是加强对下拨资金管理,对于临湘未使用10万元及华容用办公费11万元予以调整或收回;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对其所管理、使用的专项资金实施跟踪问效;三是禁退目标基本实现,市财政应取消2023年度禁捕退捕专项,收回专项结余83万元。项目单位应落实政策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投入,巩固禁退成果。

  2.强化执法联动机制。一是完善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市县联动执法机制,形成部门合力,实现全区域、全产业链的无缝监管,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执法效率。

  项目资金绩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由远大能源利用管理公司中标,为妇幼保健院提供中央空调能源设备一套及后期设备的运营和维护服务。合同期限12年,预算资金1.63亿元,约定2023年6月前交付运营。项目运营后,医院根据每月能源实际使用面积支付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费。远大公司每年向妇幼保健院支付节能效益分享金额。目前已预付合同能源服务费300万元。因新院尚未搬迁入驻,能源项目也尚未启动运营,项目暂未申请安排其他资金。

  1.采购程序不严谨。招标工作自第一次公告到最后招标完成,前后历时9个多月,采购成本增加,工作效率低下。招标评分细则不够科学、严谨,导致招标工作一波三折,多次遭到质疑及投诉导致延期开标,期间两度被叫停,造成招标工作延期;中标通知书2021年1月发出,至2021年6月签订合同,超出中标通知书时间5个月,超出政府采购法规定期限。

  2.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合同主要条款超出招投标合同主要条款约定内容,新增预付款条款用以抵消12年后的能源服务费。根据时间价值测算,新增的300万元预付款在12年后的资金支付能力为603万元;而12年后用以抵消300万元能源服务费的资金支付能力只相当于现阶段的149万元,不仅导致财政资金闲置,还降低了财政资金的支付能力。二是合同履行建设期超出发改委立项时间要求。项目工期已14个月尚未运营,工期严重滞后批复工期近一年。

  1.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加强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采购招标工作,事前做好招投标实施方案,适时、适地、适量地进行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2.严格履行合同责任。一是正确评估和把握合同签订过程的法律风险。对于应与供应商沟通达成补充协议,力争将合同新增预付款300万元予以退还,或缩短12年的预付款冲抵期,减少财政资金占用时间。二是督促远大公司除加快合同能源项目施工进度,时刻关注国家相关政策,为妇幼保健院争取国家节能企业补助资金创造支持条件。

  项目资金绩效。中超买球枢纽中心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经批复总投资25亿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湖南新港口岸物流园公司)自筹10亿,拟申请专项债15亿元;项目建设期18个月,分三期建设。截止6月底,申请专项债券4亿元,项目一期基本完成,二期完成进度61%,实际支出5.93亿元。目前已开启招商,泰格林纸签约入驻,可期增加更多税收和就业机会。

  1.建设进度滞后预期。分析《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项目总投资25亿元(其中2021年14亿元,2022年11亿元),建设工期2021年4月至2022年10月。按计划进度推算2022年6月末应完成计划投资20.6亿元。实际完成进度61%,实际支出5.93亿元。实际进度与实际支出不匹配(5.93 /25亿元=23.7%),实际投资与预期投资相差甚远。

  2.资金调剂存在风险。上半年,项目实际融资到账资金25.3亿元(其中专项债4亿元,21.3亿元),项目实际使用资金5.93亿元,账面结余0.06亿元,项目外调剂使用资金超19亿元。项目合同约定:人对本合同项下所有挪用人民币,从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作为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借款人全部清偿挪用本息之日止。涉嫌挪用专项资金,存在银行违约和罚息(约8600万元)风险,将增加政府债券资金还本付息成本与风险化解压力。

  3.融资规模有失平衡。目前,项目实际到账资金25.3亿元,加上2022年申报政府专项债11亿元,项目融资总额达36.3亿元。根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显示:项目立项批复总投资25亿元,根据实施进度估算的项目总投资约仅为9.7亿元。项目融资规模明显超过了实际投资规模,对政府专项债的偿还存在不利影响。

  1.加快建设进度。一是加快推动枢纽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对标申请政府专项债资金约定的投资计划实施,让政府专项债资金如期发挥效益,提升还本付息能力。二是根据项目实际投资情况,适时变更调整批复项目总投资。

  2.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专项债使用规定,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项目财务监督与绩效跟踪,防止政府专项债资金被挤占挪用,避免项目银行违约可能存在的罚息(8600万元)。对于已调剂挪用的专项资金19亿元,应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予以收回并用于项目建设。

  3.控制融资规模。根据项目实际投资规模,严格控制项目融资规模,对于超实际进度(9.7亿元)发生的融资26.6亿元,应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偿还归位,以便降低债务资金成本,缓解后续偿债压力。对于项目后续申报的政府专项债,应加以严格审批或不予批复。

  项目资金绩效。市发改委于2020年12月批复项目投资1.55亿元,其中申请政府专项债1.0亿元。2022年8月项目竣工,为中心城区建设提供基础设施支撑。项目基本完成专项债目标,但在“借用管还”方面还存在一些风险因素,绩效评价为“良好”。

  1.防范债务风险,严格申报审核。一是加强立项管理,申请专项债的立项范围和条件,应充分考虑项目申请额度与实际需要相匹配,为建立项目储备库早做谋划。二是重点关注申报项目的总投资估算的合理性与准确性,强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质量管理。三是严格按照批复项目执行,如项目建设运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的,应按照新设项目申报流程办理。

  3.加强统筹管理,收回专项资金。一是根据确定项目实施方案与资金使用计划,加强对竣工后暂未使用的专项债资金实施绩效跟踪管理。统筹安排人员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对暂未终审暂停支付的专项结余资金1714万元,予以先行退回财政后据实结算,以防资金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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